基层警讯
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圆满完成“清明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6/4/12 11:07:41

 

为积极应对清明节外出扫墓活动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的压力,确保清明期间祭祖扫墓人员出行安全、车辆通行有序,针对方山县道路交通实际,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早谋划,落实工作措施,为清明节铺好“平安路”。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500人次上路执勤,假期辖区未发生交通事故,有效维护了方山县清明期间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组织。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大队专门召开了由全体中队长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清明”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研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成立了“清明”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清明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清明节”期间,大队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各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部署警力。按照往常经验,清明节期间方山大队大武中队所管辖209国道与218省道交叉点丁字路口为易堵点,今年大队专门抽调大武中队、直属二中队共三十余名警力,对该点严防死守,实行二十四小时勤务,确保该路段清明节期间安全畅通。

三是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在“清明节”期间,大队组织警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严密路面巡逻管控,纠正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广大执勤民警在执勤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文明执勤,礼貌纠章,指挥动作规范有力,警容严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拼搏精神,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确保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展现了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