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夏季防火警方温馨提示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6/6/20 11:18:15

  夏季,赤日炎炎气温高,火险火灾隐患多,一旦失火危害大,提高警惕莫大意。警方温馨提示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处处注意防火安全。 

  第一,预防汽车火灾。 

  夏季高温,一些汽车电源线路老化发生短路,或汽车超负荷装载,造成发动机温度升高,加之天气酷热,发动机通风设备不好,从而引起汽车自然。因此,广大车主应当定期检查车辆,进行保养,汽车的输油系统的管路采用金属材料,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进行车内装饰,车上要常备车载灭火器,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有备无患。 

  第二,防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火灾。 

  夏季天气炎热,居民应当正确使用城市燃气及燃气设施、器具,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城市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在发现室内城市燃气设施或者器具损坏、泄漏时,应当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不得启动电器设备和动用明火,并及时向城市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居民不要把气罐放在太阳下暴晒,应放置在阴凉干燥处保存使用。发生火灾时,应当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第三,防止电气火灾。 

  高温天气的到来,家庭中的空调、冰箱、电风扇等用电设备大量增加,电气设备线路超负荷运转,电源绝缘皮损坏造成短路打火,或电器的电动机进水受潮,使绝缘强度降低,发生短路烧毁电机着火等。市民应当注意,电器的通风口要保持畅通,防止元器件受潮腐蚀;要经常检查电热器具的绝缘导线线芯,对新增加电器要注意总用电量是否超过电线的安全电流值,及时更换残旧超龄的电线,家庭用户线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以防因漏电引起火灾及人身触电,电线不能裸露或破损,对电源开关、插座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第四,注意施工现场火灾。 

  由于施工工地的管理不严,一些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放在烈日下暴晒,没有采取相应的遮挡措施,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施工工地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定不要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应采取相应的遮挡措施,设置在通风、阴凉地点进行保存,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第五,谨防驱蚊用品火灾。 

  夏季蚊虫猖獗,扰人不得安宁。几乎每个家庭都会使用一些防蚊、灭蚊的用品,如蚊香、蚊帐、驱蚊器、灭蚊剂等。这些用品,虽然驱逐了蚊虫,给我们带来了片刻安宁,却或多或少地给家居安全带来隐患。蚊帐等物轻、薄,容易起火,且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喷雾灭火剂受热膨胀或猛烈撞击,易燃易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蚊香,由于蚊香点燃后,有明火而且温度很高,常常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