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警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十大注意事项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7/2/7 10:16:39

    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每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及其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汾阳警方提醒,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以下十大事项: 

    一、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说明等。 

    二、不要购买、燃放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市民一般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小的C、D两级玩具烟花,摔炮、拉炮、砸炮等烟花爆竹爆炸感度低,遇到摩擦、碰撞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存放、燃放时潜在危险性很大,不宜购买。 

三、注意烟花爆竹储运安全。不要一次购买数量过大的烟花爆竹,家庭内应尽可能减少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烟花爆竹的存放处必须远离火源、气源、电源。 

四、不要在禁放场所和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应在空旷平坦、无障碍的户外场地燃放。 

    五、文明燃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要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六、燃放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操作。除产品有特别说明外,一般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观看。 

    七、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大人应认真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伤害。 

  八、烟花爆竹在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上前查看,应等明确原因后再处理,最好能用水将报废的烟花爆竹浇湿。 

九、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防火。燃放区域内的市民在过节前把阳台、平台、屋顶、天井等处的可燃物清除,把挂在室外的可燃遮阳布、空调保护布等纺织品暂时收起,预防烟花爆竹引燃可燃物后引发火灾。市民在离家外出前要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烟花爆竹引起家中火灾。 

  十、参加公共活动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