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夏季游泳,谨防溺水
发布:交口县公安局    时间:2017/6/26 16:11:57
 

夏季是溺水事故多发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游泳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四肢易抽筋者不易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下水前先活动身体,水温太低时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适应水温再下水游泳。

3、游泳时,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4、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游泳过程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家长要注意加强儿童防溺水教育

  1、从身边的实例、书籍、电视上搜集“溺水”事件的实例,震撼幼儿的心灵,增强孩子的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

  2、教育孩子不独自一人外出,更不能到池塘、河边、水库、水沟等地方嬉戏,不独自和组织结伴去河边游泳。

  3、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看管,不随意离开孩子,照看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4、未成年儿童游泳时应该有家长或成年人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

  5、教育孩子在游泳时不要贸然跳水,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呛水或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水深处游泳。

  6、家长可适当带孩子去健康、安全、卫生的水域玩水,锻炼孩子体质、发展孩子意志、培养孩子安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