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闻
山西:一级调整为二级 分区分级精准施策
发布:吕梁市公安局    时间:2020/2/25 9:30:2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两个大局,做到防控不松劲、复工复产有序和分区分级逐步恢复生活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保持现有指挥体系不变、防控力度不变,并分区分级落实精准防控策略措施。
  2月24日从有关部门传来消息:现阶段我省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持续处于低位。管控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成效明显,聚集性疫情仍发生在局部,未形成社区和持续传播。我省超前部署“四后”工作,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后,暂未出现相关病例和疫情。尽管全国疫情持续下降,但湖北等部分省份仍存在一定数量的新发病例。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将分波段出现返工潮,局部地区仍然存在疫情风险。
  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
  做好人员排查、疫情监测、健康教育、交通检疫、复工复产工作。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疾控机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严格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公众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普及等工作。
  中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防范聚集”策略
  做好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管理、清洁消毒、交通检疫、复工复产工作。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以学校班级、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高风险地区实施“遏制流行、严防输出”策略
  做好疫情监测和管理、社区管理、交通检疫和复工复产工作。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排查发热患者,及时收治和管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市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限制人员聚集、进出等管控措施。
  专家指出
  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不代表我省疫情风险消失,不代表疫情防控力度可以减弱,目前疫情尚未结束,疫情输入和人员集聚传播风险仍然存在,公众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放松警惕。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需继续发挥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权威高效、动员作战的组织指挥作用。需以县域为单位,按照《山西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推行差异化防控措施,压实属地和法人责任,严密监测疫情新风险,继续采取强有力防控治措施,严防疫情出现波动。(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