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无牌无证还酒驾 交警处罚不留情
发布:交口县公安局    时间:2020/5/6 9:30:45
 

416晚,山城交口气温极低,不时还有一股冷风吹来,冷得够呛。可此时此刻,为了守护你我他的平安出行,交口交警依然坚守在各自的执勤岗位,践行着职责与使命。

2030分许,城区中队民警在龙泉街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农用无牌三轮车见到民警后立即停车,并开始快速向后倒车,执勤民警意识到该车有违法嫌疑,随即指挥民警拦停该车辆。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办公室,经公安网比对:驾驶人侯某某,交口县石口乡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又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5mg/100ml,侯某某无牌无证且酒后驾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侯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并暂扣其三轮车。

交口交警提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打击、查处的重点,过去未曾放松,将来也不会手软。在此,奉劝个别有意违法者打消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否则必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