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下午16时10分许,汾阳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接到110快反中队电话指派——在新307连接线北奔汽车服务站内一名男子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要求中队民警前往处置。
接到举报后,直属中队交警立即赶往现场查处,在北奔汽车服务站内对驾驶员李某发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结果为231mg/100ml达到醉酒阈值涉嫌醉驾,后又经汾阳医院抽血送平遥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李某发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254.18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的3倍。
随后,民警调取当时北奔汽车服务站院内和富通饭店门口处监控视频证实李某发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实。汾阳交警将依法予以交通违法嫌疑人李某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通过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