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义市公安局紧盯群众关切的侵财类民生案件,快速反应、果断出击,连续破获两起盗窃案,成功抓获2名窃贼,用实际行动全力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让守护更有温度。
01
近日,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越野车车内财物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锁定嫌疑人身份后,迅速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孝义市青年路小区附近闲逛时,发现一辆越野车车门未锁,便心生贪念,盗窃车内一部玄黑色VIVO s18手机。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02
6月5日,侦破一起小汽车车内财物被盗案,在西关购物广场东门附近抓获盗窃嫌疑人康某。
到案后,康某如实交代了6月1日凌晨,其以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在某小区盗窃一辆小汽车车内现金及香烟的犯罪事实。
目前,康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