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安局于2026年6月16日成功侦破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依法查获、扣押被盗电动自行车共计8辆。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及时将被盗车辆返回失主,现对上述涉案车辆公开开展失物招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领对象
本次案件中8辆被盗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所有权人。
二、认领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购车凭证、车辆合格证、备案行驶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3、认领人需准确陈述车辆品牌、颜色、车架号、电机号、车辆外观特征、改装细节等专属信息,以供工作人员核验比对。
三、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认领地点:汾阳市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汾州大道,鑫隆大酒店对面)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18803481238
四、认领时限及相关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失主尽快携带相关凭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汾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