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要闻
吕梁市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全市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及车辆道路运输管控
发布:吕梁市公安局    时间:2012/11/17 16:58:50
 

为确保全市危化品生产、经营、车辆道路运输的安全,加大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车辆道路运输管控力度,杜绝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化、规范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全力维护十八大会议期间全市生产、经营危化品企业及车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稳定,近日,吕梁市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全市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及车辆道路运输管控。

    一、严格通行时限。从1029日起到1120止,全市除运输民用成品汽油、柴油、液化气、农用化肥的运输车辆外,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严禁在吕梁境内行驶,民用成品汽油、柴油、液化气,农用化肥危化运输车通行时间为早7:00—晚7:00,其余时间全部禁行。

二、强化路面管控。各级交警部门加强了路面警力部署,加大对无牌无证小型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同时协调当地安监、运管部门摸清辖区民用成品汽油、柴油、液化气,农用化肥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起止点、通行时间。

    三、加大企业监管力度。1029日到1120日止,所有危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暂时停止销售和购买(除民用成品汽油、柴油、液化气,农用化肥外)其他危化品的一切经营活动。

四、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进一步细化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所属车辆的动态管理,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私自拆卸和关闭GPS装置,同时加大对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

五、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了安监、交通、交警部门的联动,加强协同配合,联合行动,通知辖区所有的生产、经营危化品企业及运输车辆,并通过宣传资料、媒体,电台、网络等方法共同做好十八大安保期间生产、经营危化品企业及车辆道路运输管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力确保十八大安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