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校园安全应加强治安防范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9 10:56:25
      为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警方温馨提示校园应加强治安防范。

  1、健全门卫制度,严禁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器具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进出校园要严格把关,严格登记、验证,把好进出校门第一关。

  2、加强值班制度,学校夜间要有人坚守值班,实行夜间巡查。假期也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看护学校安全。

  3、学校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安将安全设施,一旦有事故发生,要保障安全出口、通道的畅通,组织施救、疏散学生。

  4、注意用电安全,各教室办公室装有漏电保护器,规范线路,所有线路都装线入盒;有危险的电器设备都贴有“有电危险,学生勿动”的警示标志;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动用电灯电扇开关以外的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学生打扫各种电器设备。

  5、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上安全教育课,提高教师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能力,丰富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