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日下午3时左右,在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口,一醉汉驾驶三轮车急速下坡,失去平衡翻倒在地,顺带将路人的摩托车撞倒。旁观众人将翻倒的车扶起后,摩托车的主人贺某发现其车盖受损,遂要求醉汉田某赔偿,双方由此发生争吵。田某借着酒劲,口出狂言,争执中将贺某的摩托车仪表盘用手砸坏,并用脚踢坏了摩托车护板。
贺某无奈,选择了报警求助。三泉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劝阻时,田某还未酒醒,民警只好将其带回所内约束致酒醒。醒酒后,田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非常后悔,急忙向贺某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对方的损失,民警也对贺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最后,双方达成共识,派出所依法对此案予以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