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市民 刷卡消费要卡不离眼
发布:离石区公安局    时间:2013/1/15 9:34:03

核心提示:公共场所刷卡消费,千万不要将信用卡置于自己的视线之外,因为这样极容易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昨日,白山市公安局通过本报发出提醒:刷卡消费务必要卡不离眼,高度警惕盗取信用卡信息伎俩。

  公共场所刷卡消费,千万不要将信用卡置于自己的视线之外,因为这样极容易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刷卡消费务必要卡不离眼,高度警惕盗取信用卡信息伎俩。

  信用卡诈骗案是一种手段较为新型、科技含量较高的犯罪。在一些公共场所,犯罪分子利用他们帮顾客刷卡结账的机会,通过随身携带的读卡器窃取顾客信用卡上的磁条信息,再由同伙将窃取的信用卡信息输入电脑,并用写卡器将信息写入空白卡,克隆新卡。

  离石警方提醒公众,刷卡消费时务必要卡不离眼。市民要将信用卡视同现金保管,切勿随意交给他人使用。持卡人尤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防范:一是使用信用卡最好设置密码,密码尽量避免使用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容易被猜中或简单、有序的数字。

  二是在商场刷卡消费时,要求收银员当面完成整个刷卡过程,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不要让银行卡离开你的视线范围。输入密码时,应尽可能用身体遮挡操作手势,以防不法分子窥视。拿到收银员交回的签购单及卡片时,应认真核对签购单上金额是否正确,卡片是否确为本人卡片。不要随意丢掉交易单据。

  三是保持卡的信用额度与自己身份相符,不要为了满足一时之需,将信用额度提高到十几万元或者几十万元,防止一旦被人盗刷难以偿还。

  四是一旦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冒用,要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并向警方报案,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