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刷信用卡 警方提醒市民量力消费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1 16:41:50

湖北宜昌一男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用于个人购物消费和提取现金,恶意欠款近5余万元后逃匿,被当阳铁路警方抓获。

2月26日晚上9时许,湖北当阳铁路派出所民警邓亚在火车站巡逻时,发现一男子行迹可疑,遂对其开展盘查,查明其系被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网上通缉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的逃犯杨某。原来,杨某在某自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恶意透支8万余元,经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杨某还了部分欠款,但仍有近5万元欠款无力偿还,于是逃匿,银行遂向警方报案,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

在此,警方提醒信用卡持有者:刷卡消费,请您量力而行。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请务必于账单到期日前如数归还欠款,拖欠还款超过3个月拒不还款,则属于恶意透支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