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关爱妇女儿童 反对拐卖诱骗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2/27 9:23:46

一、防止小孩被拐,家长应注意以下问题,做好防范:

1.在公共场所,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

2.不要将小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更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平常多教育孩子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的食品,更不要跟陌生人去玩耍或去其他地方,陌生人上门不要轻易开门。

5.如果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6.孩子能说话时,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教会孩子遇事打110电话求助;; 

7.如需聘请保姆,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

8.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睡觉时锁好房门;

9.记住孩子身上一些明显的体表特征,如黑痣、胎记、伤疤等;

二、妇女防止被拐,应注意:

1.不要盲目外出打工,不要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聘广告,要通过正式的中介公司寻找工作;

2.妇女外出打工最好结伴而行;

3.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等理由,跟随不熟悉的人到陌生环境;

4.与陌生人打交道多留心眼,不轻信其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拒绝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5.不要轻信网络聊天认识的网友,不要擅自与网友会

面;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庭、亲属和个人爱好等隐私信息;

6.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保持距离,外出时尽量少喝酒;

7.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外出证明及其他重要文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

8.外出期间,把自己的所在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告诉家人和朋友,让他们知道你的去向;

9.在外出途中,一旦遇到面临被拐卖的危险,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周围群众求助;妇女遇到困难时,可到当地妇女之家寻求帮助(全国妇联维权热线:12338)。

三、被拐后如何求助?

1.假如发现受骗,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并大呼求救;

2.如第一步失败,请保持镇静,假装害怕或答应,设法了解买主或所处场所的真实地址(省、市、县、乡镇、村、组)及其基本情况,伺机外出求援或逃走。

3.想方设法,寻找机会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

4.巧妙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外人帮助,设法与外界或家人取得联系,获得营救的机会。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全国妇联维权热线:12338

四、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收买被拐卖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4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依照本法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如果看见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发生,或者遇到他人收养来历不明的孩子,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