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小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3/1 8:09:00

       一、小学生上下学过马路要坚持戴小黄帽和走路队制。
  二、小学生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三、小学生横穿马路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
  四、遇有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过街通道时,要走过街天桥和地下过街通道。
  五、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滑旱冰、滑滑板。
  六、不在车前猛跑过马路,不追车不扒车,不在马路上拦车打的。
  七、12岁以下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八、乘坐公共电、汽车时要排队等候。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九、乘坐汽车时,不要把头和手臂伸出车外;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十、乘坐小汽车坐在前排座位时,要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要从右侧车门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