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有车一族的人数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时有上升,造成了很多车毁人亡的悲剧。据调查,许多交通事故的引发,是司机驾车的陋习及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造成的。
“隐形杀手”之一疲劳驾驶。
据有关数据调查: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中疲劳驾驶占23%,占交通事故死亡率的80%以上。现代人工作压力大,往往下班之后人已十分疲劳,人处在精神不振的状态下驾驶车辆极易发生事故,造成伤亡。而有些长途货车司机长时间驾驶车辆,甚至熬夜开车。《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第五十八条二十款规定连续驾驶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二百元罚款。
“隐形杀手”之二爆胎和刹车失灵。
有许多司机在驾驶车辆之前都没有检查车辆的习惯,车辆在驾驶之前未经检查,就无法知道车辆是否存在隐患,而车辆在高速行驶的路上发生爆胎或发现刹车失灵,极易发生翻车或发生交通事故。
“隐形杀手”之三未设警示标志。
当车辆在路上出现故障需要紧急维修时,许多司机未在前后设置警告标志警示过往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这样是非常危险的,过往车辆往往因此无法避让,导致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十一款规定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二百元罚款。
“隐形杀手”之四驾驶员的不良习惯。
有许多司机在驾驶车辆时有吸烟,打接手机,吃东西,与搭乘者说话谈笑等不良习惯。司机驾驶车辆不专心、分神,就不能时刻保持注意力,不能时刻注意路上的行驶车辆。这些司机认为无所谓的不良驾车习惯,给我们的驾驶带来许多安全隐患。第五十六条第十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除责令改正、警告外,还可以处一百元的罚款。
“隐形杀手”之五机动车不避让行人。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许多司机没有礼让行人的交通意识,没有行车的道德规范,没有保护交通弱者的正当道路交通权益的道德意识,造成了许多机动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文明的社会需要人们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在此,建议广大司机朋友应从小处着手,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和交通道德意识,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为安全南雄,文明南雄,和谐南雄,尽自己的一份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