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晚间散步“三防”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4 9:41:01
市民朋友们大多选择晚饭后出去散步,这不仅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的空间。为此,特别提醒晚间散步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更不要选择黑暗的地段和人员稀少的地方,独自而行。
一、防交通事故。市民晚间散步人员多,光线暗,特别在十字路口或人群拥挤的地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些带小孩的家长,一定要时刻抓紧孩子的手,不要让孩子在马路上乱跑,更不要横穿马路。
二、防抢。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晚间市民散步的机会,在黑暗或人员稀少的地方,找准那些单独出行的女士或老人进行抢劫,威胁让其交出钱财或金银首饰,才将其放行。
三、防伤害。有的群众晚间散步不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而是选择安静幽暗的去处,更有些群众喜欢独自而行。这些群众应尽量不选择黑暗和无人的场所,同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时刻警惕身边的情况,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