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石楼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居民刘某有吸毒嫌疑。2013年3月4日将其传唤至刑侦大队接受询问调查。侦查人员对刘某的尿液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咖啡因呈阳性。
石楼县公安局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刘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社区戒毒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