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3/3/15 9:33:09
 

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步骤/方法

1.控制车速。

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一般视距10米左右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

2.停车靠边。

如果雾太大,可以将车靠边停放,同时打开雾灯、近光灯和双闪灯。另在车内一定要携带三角警示牌。

3.使用雾灯。

雾天行车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射出的光线容易被雾气漫反射,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开车的人反而什么都看不见。   

4.勤用喇叭。

两车交会时应按喇叭提醒对面车辆注意,同时关闭防雾灯,以免给对方造成炫目感

5.保持车距。

在雾中行车,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不小心落入路侧的排水沟或者与路边临时停车等待雾散的人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