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车辆岂能随意转借他人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3/18 9:27:10
车辆岂能随意转借他人
身边的一些人碍于面子,不管对方有无驾驶资格,随意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由此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和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菲的罚款问题,真让车主有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                          

    随意将车辆转借他人,存在着许多弊端:其一,借车人大多没有驾驶资格,他们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知之甚少,加之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对淡薄,行驶途中,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其二,借车人如果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交通管理机关定会以车找人,找到车主头上,就得负连带责任,到时自己稀里糊涂成了“冤大头”。                      


    再者,如今很多城市城区都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车辆闯红灯、乱停乱放、压黄线、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都在该项系统监控之中,车辆转借他人,一旦上述违法行为让监控系统拍摄下来,经济处罚也得由车主“埋单”。笔者所在县的王某和李某是一对要好的朋友,碍于友情,王某将车经常借给没有驾驶证的李某驾驶,李某整天开着王某的车忙于生意,近期,王某驾车到车管部门给车辆年检时,发现自己的爱车有诸如闯红灯、压黄线等十几项违法行为被监控系统拍摄下来,面对上千元的经济处罚和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决定,明知是李某“杰作”的王某,却只能是“一肚子苦水肚里咽”。
    对此,笔者奉劝广大机动车主,千万不要碍于情面,将车随意借给他人驾驶,对借车人应晓之以法,动之以理,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因为这种看似“友情”的行为背后,恰恰是以车主自己的经济损失和别人的生命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