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春出游别让“烟头”惹火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3/22 9:54:43
踏春出游别让“烟头”惹火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在这踏青赏花的好时节,市民群众越来越青睐携家人朋友到公园或郊外出游。做为一项老少皆宜的户外活动,广大市民在享受踏青游玩带来身心愉悦的同时,更需注意的是,春季天干物燥,气温升高,加上野外枯死的野草成片,由于多数人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容易迅速蔓延,近期,我市乃至全省都有由于野外用火不当引发火情的案例发生。
警方提醒市民,踏青出游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严禁在林区及易燃山地、草堆附近吸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在野外烧烤或燃起篝火;及时熄灭烟头、火柴等极易引起火灾的火源,不要随手乱丢;不要在小区草坪、燃气管道附近等区域燃放一些烟花爆竹,小孩不要点燃草坪枯木,以防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情,切莫惊慌失措,对初起小火情可利用树枝和附近的水源等进行扑救,并视火情及时拨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