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五一随团出游要注意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4/15 15:16:57
          提示一:
  合同中住宿标准莫忽略
  如今,绝大部分市民在通过旅行社出游时已经有了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的意识,但对于合同中约定的住宿标准经常是被忽略的,由此造成的纠纷给游客们带来了许多不便和伤害。
    交城警方提醒,游客有权要求旅游合同中或相关的行程中注明酒店的名称、标准或星级,拒绝接受合同上出现“相当于X星”、“准X星”、“待评X星”等表述。选择出境游的市民要格外注意的是大多境外酒店评定标准与国内星级评定标准不同,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日本等国不是以星级标准评定酒店,韩国是以花评定,而中国香港、泰国、越南、柬埔寨及欧洲、非洲国家则是以星级评定。
  因此,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旅行社了解和确认酒店的标准,必要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前查询。若遇到酒店住宿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游客应该针对所反映的问题采用照片、视频等方式积极取证,以便依法合理维权。
  提示二:
  网上订机票别轻信超低折扣
  市民采用网上预订机票、船票时,要谨慎选择订票网站,尽量选择航空、航运公司官方网站或知名的大型旅游网站。在访问订票网站时,最好通过网址收藏夹、正规网址导航等可信渠道,尽量避免陌生的票务网站。
  同时,市民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一般的正规网络购票平台会与第三方支付合作,采取线上支付的方式售票,这种支付方式相对安全,消费者的权益也可以得到更好地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不要轻信超低折扣的网站。因为在节假日期间整个票务市场都处于购票紧张、大打折扣票价等局面,对打出超低折扣的网站更应该充分核实后再下订单。对此,市民要有防范意识。
  提示三:
  理性选择“低价团”
  面对即将到来的五一小长假,铺天盖地的旅游广告、五花八门的旅游线路,尤其是各旅行社超低诱人的报价令准备出行的市民眼花缭乱。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市民理性消费,拒绝“免费午餐”,不合理的低价必然是以降低旅游的品质为代价。正常价位的旅游团会明确约定旅游中的购物店和自费项目,或者包含在团费中,但“低价团”往往安排过多的购物店和自费项目且逗留时间长甚至强迫消费,旅游行程内的正常景点却匆匆而过,这样的“低价团”产品严重影响了出游的质量。
  提示四:
  旅游购物不建议买贵重物品
  市民在出游购物消费时,无论是旅行社导游带去的购物店还是自己选择的商场,购买的商品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并妥善保管,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权。
  交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旅游购物应避免盲目、冲动,在外地购物尤其是境外消费更应谨慎,不建议购买贵重物品。因为一旦出现问题,退货换货都会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