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货到付款”虽便捷 小心歹人利用
发布:离石区公安局    时间:2013/3/25 9:16:06
 

“货到付款”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及远程购物的一种很新型的付款方式。警方提示,由于此类快递业务作为一个新兴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现金交易,同时又缺乏有效监管,因此存在较大的风险,极易引发各类诈骗案件。

许多电视购物、网购消费者对这种“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缺乏一定的防范意识,认为商家能“货到付款”,说明商家的信誉和商品质量值得信任。这让狡猾的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他们打着“商品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的幌子来引诱消费者,精心策划骗局。一旦消费者进行定购,不法分子则以其他产品、假冒产品等物品充当商品,通过快递公司或嫌疑人将货物送至受害人手中。而大多受害人在收货时并没有防范意识,或送货人以行业规则为由,拒绝付款前验货,要求其先付款后打开货物,而等当事人发现货物有问题时送货人早已离开。甚至在交易完成后,他们还能以各类售后服务为名,以调换货补差价,现金返利等借口进行连环诈骗。

警方提示:网民应尽量在信誉好的购物网站购物,在购物前要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进行全面了解。不要简单随意地通过搜索引擎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各类非规范的购物网站等。对于商品价格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不合理时,更应小心求证,切勿贸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