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菜场、商场、超市购物防盗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9 16:53:34
●存在隐患:
  1、将钱包和现金放在上衣或裤子口袋中,不加防范。
  2、试穿衣服、鞋子时,将随身携带的拎包和物品置于身旁、柜台或试衣间等地,不注意看管。
  3、嫌寄包麻烦,将装有现金的手提袋挂在超市购物车里,且在挑选物品时疏于看管。
  4、寄包时不防范,让窃贼偷窥了寄存箱的密码。

  ●犯罪分子常用的作案手法:
  1、乘顾客集中精力购物时,用手或镊子钳偷钱包和现金。
  2、二人合伙,一个用身体挡住试衣、试鞋顾客的视线,另一人则下手偷盗顾客随意放着的拎包和物品。
  3、偷盗注意力集中于货品的顾客,将他们挂在购物车里的手提袋打开,偷走里面的钱包和现金。
  4、装作有急事,在狭窄的自动电梯人流中穿梭碰撞,伺机偷盗手机和钱包。
  5、偷窥顾客寄包密码,待顾客离开后,打开寄存箱,盗取财物。

  ●防范建议:
  1、外出购物,尽量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将钱放在内衣口袋或提包内并护在胸前,证件和卡类要分开存放。
  2、无论是试衣还是选购货品,都要看管好自己的提包和随身物品,要将它们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最好是结伴去商场、超市,互相提醒照应。
  3、不要将包背于身后,应斜挎在胸前。
  4、警惕和远离那些往人多处挤而不买东西,专盯顾客口袋、提包,并尾随、贴靠、碰撞顾客的人。
  5、寄存物品时,应警惕他人偷窥,妥善保管好开箱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