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求职的4大陷阱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4/7 9:48:49
 

随着人才市场的回暖,一些不法分子也暗地里活跃起来,将“黑手”悄悄伸向他们。在就业招聘、介绍工作等说词的诱惑下,不少大学生上当受骗。

陷阱1: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有些人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此类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熟人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3: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人事关系的依据,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4: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

警方提醒:广大求职人员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被用人单位开出的高额薪水所诱惑,不要陷入传销的陷阱,找正规的用人单位应聘,应聘时最好结伴而行,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