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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大风天防火须知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3/4/8 9:08:24
 

春季大风天防火须知

春季风大、风干物燥,自然环境为户外火灾的发生创造了先天条件,同时,因户外起火而引发连营火灾事故也不少见。。

       火源是物质燃烧的源泉,没有火就不存在燃烧,它是火灾发生的必要条件;可燃物是燃烧的物质基础,缺少它就不存在燃烧,它是火灾发生的充分条件。因此,春季应紧紧围绕控制火源和控制可燃物两方面入手,努力做好防火工作。

一是从控制火源入手,实施严格的火源管理禁止高火险等级天气的下列行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

(二)禁止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三)禁止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够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

(四)其他可能产生火花引发火灾的行为。

二是从改善环境入手,消除室外燃烧物的存在危险。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清理垃圾、清除存放的堆积物。物业环卫单位要根据地域环境实际,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及时有效的保证清理清除工作完成;

(二)对居住区(地)、工作区(现场)的杂草、苇草、柴草实行安全距离内的清除或打通防火道,确保防火间距消除火灾危害;

(三)严格户外、露天堆垛的存放和存储管理,设定安全的防火间距,保证间距整洁不被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