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柳林县公安局刘家山派出所“快、慢、听、断”四字工作法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4/16 8:41:59

为进一步提高派出所民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柳林县公安局刘家山派出所从辖区实际工作出发,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出“快、慢、听、断”矛盾化解四字工作法并广泛应用,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快”,即接警快,出警快,控制快。要求民警在接警时要快速反应,闻警而动,切记勿以“案”小而不为;出警时要雷厉风行,争分夺秒,不要推托懈怠,延误战机;到现场后要果断出手,不要瞻前顾后,要迅速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

二、“慢”,即心态慢,程序慢,调查慢。心态慢指心态上要理性平和,放慢节奏,不要心浮气躁,急于求成;程序慢指要按部就班,文明规范,不要偷工减料,敷衍了事;调查慢指要深挖根源,全面取证,不能妄下结论,盲目定性。

三、“听”,即听得全,听得准,听得清。听得全要求民警不要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听得准是指去伪存真,明辨是非,不要麻痹大意,听之任之;听得清是要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为下一步对症下药打下基础。

四、“断”,即断得明,断得狠,断得服。断得明指明确指出当事双方的是非对错和矛盾所在,为矛盾化解提供前提;断得狠指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然后对症下药,从源头上、根本上彻底解决矛盾;断得服即所谓口服心服,要求民警必须把握好“断”的时机,做到真正的口服心也服,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