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境游 与旅行社签署服务协议要做到“三防”
发布:孝柳分局 时间:2013/4/27 9:49:22
“五一”出境游 与旅行社签署服务协议要做到“三防”
中国警察网讯 “五一”小长假是人们旅游出境旅游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广大游客在参团、购物、就餐等方面当心落入消费陷阱,特别要注意游客签注证件方面的相关问题。
近期有关出境旅游的投诉案件呈多发趋势,其中因办理旅游证件签注引发的投诉案件较多。主要表现为:出游前旅行社与游客双方未约定如果游客被拒签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港澳通行证中漏签香港或澳门一地等签注证件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办理出境旅游前,旅游消费者应与旅行社签订关于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服务协议,应约定如果被拒签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特别是以家庭为单位准备出境游的游客,如果部分成员被拒签,通过签证的人员是否出游,其发生的经济损失应提前约定。
此外,出游时,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好旅行合同,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三防”,防止不签合同、防止签合同不看细节、防止签完合同不要合同书。要慎重购买商品,在购物时别忘记索要购物发票或凭证,一旦在旅行过程中遇到争议,可直接到当地旅游质监机构投诉;也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市旅游质监部门投诉。出游安全要放在首位,特别是出国旅游千万别露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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