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家庭防火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3/4/28 9:01:39
1、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3、不能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4、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5、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6、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7、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8、使用阻燃、难燃产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9、对家中的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等经常查看,尽可能少用临时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10、保持楼梯、走道畅通,严禁在楼梯、走道上堆放杂物。
11、配置必要的家用消防器材,万一发生火灾就能利用消防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