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下午,城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其被同村人张某骗走现金1000元,需派出所给予处理解决。接到报警后,城区所办案民立即展开调查,但张某矢口否认。经过数日调查取证,民警最终突破张心理防线,敦促张某交待了自己诈骗的违法事实。
现已查明:5月4日下午,张某去文水县富康小区武某窗帘门市,称自己在文峰佳苑小区楼房需做窗帘,以其三哥家孩子住院急需一千元为由,向武某骗走1000元。5月19日上午,城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