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当易引发火灾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3/6/5 17:16:53

电动摩托、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如不注意,放任充电,极易发生火灾,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自身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过负荷、电动车电池故障引起。而且充电不当引起的火灾极易造成大危害,因为群众多选择晚上充电,然后去睡觉,易诱发电池自燃产生的毒气中毒,同时也难发现火情;其次平时将电池或整车放在房屋的过道充电,电池起火并引燃周边可燃物,极易封死出口。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为您的电动车充电时需要注意以下几项:

1、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不要在储藏室、地下室等狭窄、密封的环境中进行充电。

2、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不可在一个插线板上同时给多辆电动车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不要让电动车“放养”式充电。

3、电瓶型号需要匹配,要选择与电动车、充电器等相配套的电瓶,电动车电池使用年限到期后,应到正规地方购买质量可靠的电池,不能使用无证修理点以旧换新的电池和“三无”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