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中午,文水县西城乡杭城村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杭城村人姚某和双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姚某殴打双某致使双某住院。西城派出所对此案高度重视,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位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分析此次事件的关键之所在,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各自的错误,于2013年6月19日成功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姚某一次性付给双某人民币5000元整作为双某医药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