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暑期将至 大学生谨防“兼职陷阱”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3/6/25 10:21:07
 

暑期长假将至,不少大学生选择兼职来度过这个假期,一方面出于锻炼自己,增加社会经验的考虑,另一方面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减轻家庭负担。面对良莠不齐的兼职工作,警方特此提示,应注意以下几点谨防“兼职陷阱”。

1、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大学生假期寻找兼职心切的心理,收取中介费后却不履行相应义务,或者采取“拖”字诀,更有一些黑中介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收取中介费后,立刻转向别的地方继续行骗。

2、拒交任何形式的押金和证件。一些用人单位以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形式索要现金或者索取打工者的相关证件做抵押,承诺交纳后就可以上班,但打工结束后,往往以各种理由扣留押金或者以证件为要挟,克扣工资。《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签订权责明确的劳动合同。有些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学生签订书面合同,结果打工结束后,因没有书面协议,劳务费无处可讨。有的单位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很多,而给大学生的权利很少,这样的协议要谨慎对待,要求其权责明确。

4、娱乐场所高薪招聘,应当仔细分辨。酒吧、洗浴等娱乐场所,以导游、泊车、陪练等名目高薪招聘兼职,但实际招聘的岗位性质却和招聘广告大相径庭,大学生在面对此类兼职时,应当谨慎选择,在此类娱乐场所工作时不要接受陌生人的财物,遇到问题时要冷静处理,遭遇险情时要报警。

5、谨防以招聘家教、文秘为名,实为骗色的陷阱。一些不法分子以高薪聘请家教、文秘等名义把目光瞄上涉世不深、找工作心切的女大学生,一不小心落入陷阱后,轻则失身,重则危及性命,这类案件屡见不鲜。女大学生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能单单从表面上判断人的好坏,面试或者第一次工作时,要与同学结伴而行,并告知同学打工的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遭遇险情要及时报警。

6、警惕传销陷阱。一些传销公司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容易相信他人的弱点,先是利用招聘销售人员的幌子来安排大学生工作,然后让大学生缴纳一定的提货款买取货物让其销售,并许以高回扣。对于此类陷阱,大学生在选择兼职时应当了解好工作的内容和性质,一旦发现有传销嫌疑应当立即拒绝,如无法脱身,应当以拉下线为由,到公共场所寻机报案或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