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大中专学生谨防暑期传销陷阱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6/24 10:20:10
 

随着暑期的临近,一些传销组织把大中专院校学生及毕业生作为“发展”对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应予以警惕。根据以往发案情况分析,不法分子往往采用以下犯罪手段:

一、以“求职招聘”为幌子。传销组织者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理,以“介绍工作”“高薪诚聘”“扩大就业”“勤工俭学”乃至“网友邀约”“假期旅行”等引诱学生前往传销窝点后,胁迫或诱导参与传销。

二、以“网络营销”为噱头。互联网传销当前十分猖獗,组织者或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或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或是提出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欺骗性更强、危害更大,且发展迅速。

三、以“心理诱导”为手段。一些传销组织加强了“精神控制”。被骗人员一旦误入传销组织,传销组织者就会按照“规范程序”,逐步诱导被骗人员心理,使其由怀疑到坚信,由被动到积极。

四、以“概念运作”为诱饵。一些传销组织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鼓吹“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以一些貌似很有道理的“经济理论”“科学营销手法”欺骗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