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支招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3/7/8 18:02:51
 

夜间行车时,对向车辆打着刺眼的远光灯,晃得自己“瞬间致盲”,无法判断前方路况……这是很多驾驶员都有过的经历。而一些司机气愤不过还以“颜色”,“以亮治亮”的态度使用远光灯,认为“你能亮,我比你更亮”来“回敬”对方,殊不知这样反而更增加了双方行车的危险。近段时间,因随意使用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连续在上演。

  在此交警支招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建议一:放慢车速:夜晚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要比开启远光更加有助于安全。

  建议二: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比较丰富,夜晚也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这样的路况下行车,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建议三:必要时灯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以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即时切换。

  建议四: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向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建议五: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的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建议六:如果对方开了远光灯,你也可以用远近光灯转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