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如何安全使用液化气瓶!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4/5/9 17:50:13
            1、使用气瓶前要进行检查,如发现气瓶颜色、钢印等辨别不清,检验超期,气瓶损伤(变形、划伤、腐蚀等),气瓶质量与标准不符等现象,应拒绝使用,并做妥善处理。

2、使用气瓶时,一般应立放,不得靠近火源。气瓶与明火距离、可燃与助燃气体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3、气瓶要防止暴晒、雨淋、水浸。

4、禁止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爆接、引弧,不准用气瓶做支架和铁砧。

5、注意操作顺序。开启瓶阀应轻缓,操作者应站在瓶阀出口的侧面,关闭瓶阀应轻而严,不能用力过大,以免关得太紧、太死。

6、注意保持气瓶及附件清洁、干燥、防止沾染油脂、腐蚀性介质、灰尘等。

7、气瓶阀结霜、冻结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度以下的温水冲洗,再缓慢地打开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