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不要让电蚊香“连轴转”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8/1 11:46:31

炎热的夏季是蚊虫的滋生季节,如今,不少人选用了没有明火、更加安全的电蚊香驱蚊。殊不知,小小的电蚊香如果使用不当,也易引起火灾。在此,警方提醒要谨慎使用电蚊香。

  使用电蚊香首先要选用质量好的电蚊香,正规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有厂家具体信息、生产日期、主要成分及环保认证标志。

  使用时要注意,电热式驱蚊器的使用和其他家用电器一样要注意用电安全,对电热式驱蚊器的电插头和引线,切忌随意牵拉。如发现电热丝不发红,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次检查插头、引线和驱蚊器的连接处,发现断头应加以修复。

  每次用完电蚊香应拔掉电源插头,冷却后还要做好清理工作,不要用湿布擦拭或将水等液体洒在电蚊香上以免引起短路;电蚊香不要放在家具和床铺附近,如果居室里铺有地毯、木地板或刷有油漆等,电蚊香下面应放一块阻燃性较好的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