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骗子无卡无密码照样卷走你的钱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8/1 11:48:11
 

方式一:刷一次即可克隆信用卡信息

去年512日,被害人谢某某在常平镇某海鲜城消费,并在结账时将一张中国建行银行卡交给服务员黄某某。此时,黄某某称POS机有故障,诱使谢某某将密码写在消费单上,后黄便将银行卡和写有密码的结账单交给邓某某。

当时黄某某与邓某某在房间的备餐间里,由黄利用身体挡住谢某某等人的视线,邓拿出随身携带的读卡器盗取谢某某的银行卡信息,并记下银行卡的尾数及密码。

同年515日,邓某某将读卡器及银行卡尾数、密码交给“强哥”复制银行卡。520日,谢某某发现其银行卡在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分行电白支行东海分理处被取走现金16700元。521日,公安机关在常平镇某海鲜城将黄某某、邓某某抓获归案,并当场缴获读卡器一台。

方式二:盗用他人信用卡购物变卖套现

20108月,犯罪嫌疑人金某购买了一台高抗磁卡读写机后,伺机盗刷信用卡套现。金某、王某在网上以每条80~100元的价格购得4条信用卡客户信息后,在购物网站上注册支付账户,利用信用卡“无磁无密”支付方式,从上述4张信用卡向其支付账户充值41000元,并用充入其账户的资金购买了消毒柜、水龙头等建材一批,然后将建材低价销售获得人民币3620元,二人平分。金某今年被抓捕归案。

刷卡消费不要让卡离开视线  5样东西要保管好

卡片本身、持卡人身份证号码、卡片有效期、姓名(包括卡背面签名)、卡背面的三位校验码

银行信用卡部相关人士提醒,不论哪家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只要在支持“无卡无密”的平台使用,均可凭信用卡卡号、卡后三位数验证码、卡片有效期等卡面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便可以完成支付。刷卡消费时,最好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以避免在此过程中卡片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此外消费输入密码时,最好用手或包遮挡。

持卡人刷卡消费的单据、存取款凭证,虽然均对卡号进行了部分屏蔽,但依然不建议随手丢弃,最好是销毁或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