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手电筒防劫堪比激光剑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8/1 11:48:58
 

为了防止抢劫案件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都不遗余力进行打击防范,但这是一种外围的防范。对于居民个人的核心防范则是一个容易被我们忽略的领域。

在此,警方提醒您,手电筒防劫堪比激光剑。手电筒自我防劫术,是指在夜间单独出门时,使用手电筒灯头的强光和筒体的短棒击打功能来防抢的一种自我防范方法。这是借鉴美国有关组织针对妇女防色狼而研究出来的防狼术的相关经验,与目前抢劫案件的某些发案特点相结合创制的。据美国科学家研究,类似于被汽车的灯光照射眼睛一样,因为人的瞳孔在夜晚会扩大,即使微弱的烛光也会使人的瞳孔急剧收缩,影响视力,甚至使人短时间的失明,而经研究手电筒的光会使人的双眼失明6秒到30分钟不等,这取决于手电筒的亮度和被照者的个体素质。虽然这个时间比较短,但是对于被侵害者而言是极其宝贵的,不但可以选择躲避,甚至可以视情况予以反击。有关单位进行过相关的实验,在被警用强光手电筒照射眼睛后,最快的完全恢复视力也需要60秒钟的时间。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眼睛有非永久性的刺激外,还对其心理进行有效的打击,而且凭借着手电筒的光,也便于受侵害者观察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为抓捕、指认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此外,手电筒还具有短棒击打功能,可以在危急时刻作为受侵害者的防身之用。有道是:“手电筒,光要亮;走夜路,不踉跄;遇歹徒,心别慌;照眼睛,脚踹裆;挠他脸,记模样;危急时,当头棒;女同志,可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