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关注暑假期间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3/8/9 10:43:55

  学生在近两个月的暑假期间因为参加名种各样的活动,出行活动比平时要复杂得多,面临的交通安全问题也会相应增多。因此,加强对中小学生暑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十分必要。

  从近年来中小学生在假期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偷开机动车或电动车。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而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必须满16周岁。由于青少年生性活泼好动,对驾驶机动车充满了好奇。往年有的中小学生趁大人不注意时偷开机动车或电动车,结果酿成交通事故的教训时有发生。

二是骑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或在道路上相互追逐。一此学生在道路上双手离把、攀扶车辆、曲线竞驶或追打玩闹,忽视对周围车辆路况的观察,而机动车驾驶员又难以判断其行驶线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乱穿道路。有的学生不按交通规则走路或骑车,乱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或突然穿过道路,是遭遇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

四是在道路上学车、溜旱冰等。在道路上学习骑车或溜旱冰等行为是十分危险的举动,也是违法行为,这方面的教训也不少。青少年朋友要学习骑车或溜旱冰等,应当选择相对封闭的内部亭院、球场、操场等场所,千万不要在道路上冒险学车或溜旱冰。如果达到了法定年龄,想学习驾驶机动车,应当到正规的驾校参加培训,不得私自学驾,否则后果难料。

五是乘车安全问题。暑假期间,很多中小学生要走亲访友或旅游观光,在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时,应当注意:乘坐正规的公交车辆,不乘无牌无证车或不正规的辆;自觉遵守上下车秩序;不乘超载车;坚决劝阻或制止酒后驾车或疲劳驾驶;不将肢体伸到车体外面;不向车外乱掷物品;不在机动车道内拦车打的。

   总之,每位学生家长都要比平时更关心自己孩子的出行活动,叮嘱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杜绝交通违法行为,远离交通事故,平平安安度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