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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蔚汾派出所妥善处置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3/8/7 9:06:55

近日,兴县蔚汾派出所接到吕报警称:有两名老年人住在其家中三个多月不肯离开,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接警后,蔚汾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耐心劝说,仍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不得已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吴某某、康某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原来:2011年吴某A的母亲去世,吴某某的儿子帮忙挖坟墓时受伤。事发后,吴某A主动筹钱为吴某某的儿子看病并给予生活费用,但因吴某某索要钱数太多,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2012年4月,吴某某及其妻子康某某未经吴某A允许,强行住入其家中6天6夜。2012年12月,吴某A将自家房屋卖给吕某。某在装修房屋时,吴某某与康某某便住进其家不肯离开。

目前,因二人年龄较大,不符合羁押条件,违法人员吴某某、康某某被兴县公安局依法监视居住,此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