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孝义市公安局高阳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和民警长期工作经验,针对容易出现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情感纠纷等问题,按照“三懂四会”的工作要求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认真研究,积极创新,总结出矛盾纠纷化解“十法”,全力维护高阳镇社会秩序稳定。
一是“短时快刀法”。针对许多矛盾纠纷起因简单,发生突然,情节后果比较轻微的民警快速分清责任,指出各自的错误。或相互赔礼道歉,或过错方向对方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在案发现场当场调解处理。今年以来,该所利用此法当场调解案件6起。
二是“法治教育法”。有的纠纷当事人法律观念淡薄,不知其行为已经违法,在调解过程中适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学法、知法、守法,通过讲法律、学利益、讲危害,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2013年6月2日晚,临水村村民郭某的儿子被其邻居任某所饲养的狗咬伤,而任某认为其并无过错,不积极配合该所调查。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法制教育,任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陪同郭某为其子看病并支付300元的医疗费用。
三是“当场训诫法”。对一般性、无后果的邻里纠纷,以说服教育劝解为主,对过错方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当场训诫,达到认错纠错、知错改错的目的。2013年7月30日,大象农牧有限公司餐厅员工郭某因工资问题同办公室主任刘某产生争执,相互厮打。民警到达现场后,认为双方均未造成伤害,便以说服教育为主,指出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批评。经过民警的劝解,双方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相互道歉,握手言和。
四是“趁热压缩法”。有些矛盾纠纷起因情节虽然比较复杂,但是非责任比较明确,而且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事态升级,这时就要趁热调解,尽量达成书面协议。2013年3月17日晚,冯某在未经西辛壁村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煤矸石倾倒在辛壁村金山加油站后面的空地上,并同前来劝阻的村委干部李某、毕某发生争执。厮打中,双方不同程度的受伤,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对双方进行开导教育,一方面安排受害者住院治疗,另一方面联系西辛壁村委主任和村书记出面调解此事,在民警耐心细致地劝说下,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
五是“情绪冷却法”。对起因复杂、情节曲折、责任不明确的,一方强势、一方弱势,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应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先将事态控制住,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处理”后,再进行调解。2013年7月31日上午,金港湾加油站老板闫某与员工张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争执中闫某用水杯将张咸荣头部打伤。接警后,民警发现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针对这一情况,民警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先安排张某进院检查,待闫某心情平复后,民警指出了其殴打张某的违反事实及造成这一后果应承担的责任,通过民警的劝说,闫某主动看望某,并主动支付的张某治疗的一切费用,双方达成了调解。
六是“说服开导法”。因经济、劳务等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往往因情绪失控,头脑发热,不顾法律胡干蛮干。对此类矛盾纠纷,应采取就服教育、亲情诱导来唤起当事人的良知,避免其发生过激行为。
七是“沟通理解法”。对因家庭、婚姻、情感等矛盾引发的纠纷,主要采取“讲情论理、亲情感化”等方法,站在中立的角度进行沟通、融合,从中进行善意劝说,使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达到和睦、和谐,最终消除矛盾纠纷。
八是“宽严相济法”。有些矛盾比较尖锐,已经引发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而且还可能导致上访等重大事端。采取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以防事态扩大。
九是“司法引导法”。对于因土地纠纷、庄基地纠纷、劳务纠纷等超出派出所管辖权限和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的纠纷,告知双方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或到有关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是“寻根查源法”。有些矛盾纠纷存在幕后操纵背景,因此在工作中要认真分析其起因,想方设法找出矛盾的“系铃人”,让关键的人出来“解铃”,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