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莫让“酒驾”吃出来
发布:中阳县公安局    时间:2013/9/29 11:42:39
 

   据调查发现,多种常见的食品药品中因含有酒精成分,在食用达到一定量时,可达到交通法规上规定的“酒后”,甚至是“醉酒”的标准。在此,警方提醒您,在开车前和开车时,尽量避免食用下面这些食品药品。

   食品类:在我国,许多菜在烹调过程中习惯加入料酒,加得多的可能被测出“酒驾”。而一些常见食物,如豆腐乳、果啤、醉蟹(螺、虾等)、啤酒鸡、酒酿圆子、糟鸡肉等,因这些食品在制作或食用过程中加入了酒精,在食用后会引起体内酒精含量升高。另外,含糖量高的水果如苹果、香蕉、梨子等,若存储不当,或放置过久,也会因发酵而产生酒精。

   药品类:藿香正气水是夏季解暑的常用药,尤其得到部分常跑长途的司机师傅青睐,但是其成分中乙醇含量高达40~50%,饮用后极易被测出“酒驾”。一些中成药及注射液也含有乙醇成分,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尼莫地平注射液、尼麦角林注射液、多西他赛等。另外,能清洁口腔、预防牙周炎和龋齿的医用漱口水和口腔清新剂也含有酒精,使用后应用清水反复漱口,待酒精成分蒸发后方可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