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谨防个人私密信息泄露引发诈骗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3/10/11 15:22:04
 

当前不法分子冒充学生、教师、电信工作人员、银行职员、亲人出车祸等诈骗案件中,对于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大多有一定知晓,而受害人毫无察觉。不法分子获取个人信息的渠道一般有以下八种:

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

2、发送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查询,以各种“诱饵”,诱使透露个人信息;

3、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部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场所,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个人信息;

4、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进行对外出售;

5、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获取群众个人信息。商家宣称群众只要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就能获得不同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

6、购物中的投奖活动。通过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7、购物时填写非正规的“销后服务单”。在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物品时,一些非正规的商家要求填写非正规的“销后服务单”,从而泄露了个人信息;

8、申请免费资料、申办会员卡。各超市、商场通过向群众邮寄免费资料、申办会员卡、从而掌握到群众信息;

为此,警方提醒大家要做到:

1、不泄露。为了便民及办证、办卡而需要登记个人信息的商家、培训班、银行、电信等单位要切实保护好群众的个人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非法转让出售。

2、不留底。在复印店复印时,确保个人资料不被留底复印;而在打印店打印时要确保资料不被复制,并确保资料不被留存在回收站。同时,对废弃的资料,要送碎纸机里进行碎纸处理。

3、不相信。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调查,以防被利用。

4、不回应。不要回复向您索取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且不要拨打电子邮件中的陌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