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任某纠集刘某等人驾驶两辆车来到石塔村王某家,任某等人手持镐把进入王某家中,对王某一家三口进行殴打,致王某一家三口受伤住院。
汾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全面落实追逃工作,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10月15日,成功将因寻衅滋事案件批捕在逃人员刘某规劝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羁押于汾阳市看守所。
10月21日,在治安大队民警强大的追逃攻势和政策感召下,在逃人员田某主动来到治安大队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汾阳市公安局依法执行拘留。
治安大队办理的寻衅滋事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刑拘在逃,为了将王某尽快抓捕归案,治安大队民警决定主动出击,对其亲属做思想工作,与之促膝谈心,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打消其畏罪心理,使其能够早日投案自首。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终打消了其家人的重重顾虑,王某于10月15日来治安大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