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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交警成功劝投两名网上逃犯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10/29 10:24:22

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通过采取上门对在逃人员家属进行走访,讲政策、讲法律等方式,对网上在逃犯进行劝投。

201232620时许,郝某驾驶无牌豪江110二轮摩托车(后载张某)沿国道307线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北向南行走的高发生碰撞,造成高当场死亡,郝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郝某逃离现场。

办案民警多次走访家属,细心讲解省公安厅自首从轻处罚的方针、政策,敦促郝某主动投案自首。20131028郝某在家属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

2013713010分许,田某驾驶晋KF68**小型轿车(车载张某、田某)沿省道243线由南向北行驶至5KM+100M处与前方桥墩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驾驶员田某、乘坐人员张某受伤,乘坐人员田某经汾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驾驶员田某逃逸。

事发后,办案民警经调查得知肇事逃逸的驾驶员田某与死者田某系叔伯兄弟,即对二人的亲属进行了多次走访,讲政策方针、说亲情、讲利害关系,终于,田某放下心里包袱主动来汾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田某已被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