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别被网络创业骗局忽悠了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11/6 10:31:05

   随着网上商务爆发式增长,出现网络创业等新型经济活动,部分犯罪分子借着网络创业的幌子,以回报高、零风险作为诱饵,实则涉嫌传销、合同诈骗等犯罪,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谨防打着网上创业幌子的经济犯罪。

揭密三大骗术:

针对以网络创业为幌子的新型犯罪,警方总结了几条骗术,希望能够让广大市民认清骗子的伪装。

骗术一:变相传销。往往要求创业者投资数千元购买公司产品,由此获得该公司产品的代理权与经营权。一般需经会员介绍,需经提供“推荐人编码”才能进入此类网站。而其推广的直销公司均未获得商务部批准的直销牌照,其描绘的“买产品—拉下线—拿提成—下线再拉下线”的模式,实际上就是网络传销。

骗术二:以制造“浏览量”为名诈骗。让网友不断点击所提供的网络广告,为广告商赚取“流量”,以宣称月入数千元来吸引诈骗对象。多要求购买公司专门推出的“点卡”后登陆相关推荐网站,每点击一次网站的广告就可获利0.3元,但每张卡每天限定点击次数,一张卡的有效期为3个月到半年不等。但是当“点卡”销售达到一定规模时,该公司就卷款失踪。

骗术三:以“加盟”为名诈骗。宣称小本投资、市场庞大。在网上发布加盟信息,号称国外品牌,一旦有人联系,就会有业务员不断地吹嘘公司规模和产品利润,再怂恿创业者到实地考察,让创业者对公司的品牌和市场前景深信不疑,最后一步便是签订合同交纳数万元加盟费,收到钱以后人去楼空。

警方提示:不要轻易给对方打款

目前,以网络创业为名的网上商务模式比比皆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加盟网络创业之前,应去实地考察企业是否属实。在网上交易不要直接使用银行账号进行交易。识别违法网络创业,可以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