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炒“电子黄金”、“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概念实施非法集资。这些网上注册的企业一开始许以高额回报,在运营三五个月后,其网站便无法登陆,一旦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投资,极有可能血本无归。
作案手段:
一、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诱使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
二、以购买产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
三、向投资者推销境外准备上市的公司股票,期待上市出售后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