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警务室民警入户走访“六要”工作法
发布:交口县公安局    时间:2013/11/28 15:35:25
 

入户走访是警务室民警干好警务工作的突破口,是警务室民警获取信息和线索的来源,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为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交口县公安局康城派出所制定了入户走访的“六项工作法”。

第一警容要整。入户走访时绝不能穿着随便,警容要严整,要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第二敲门要轻。到走访的群众门前,敲门时用食指轻敲几下,不要用拳锤,也不要敲个不停,因为敲门时态度粗鲁,举止不雅,用拳敲击或敲个不停,既是对群众人格的侮辱,也会给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第三身份要亮。开门以后,要主动出示工作证件,面带笑容,不能板着脸。

第四称呼要亲。要根据性别、年纪称呼人家,称呼拉近了,就会拉近民警与被访户的距离,称呼亲切了,也是对被访群众的尊重,人家会主动与你搭讪。

第五家常要拉。当群众与你搭讪询问时,你不要急于询问想知道的事情,要先作自我介绍,向他们介绍警务室民警的职责,与他们拉家常,了解他们的实际工作、生活情况。

第六电话要留。入户走访结束,临走时要留下警民联系卡,并记录下群众的联系电话,这样便于双方的联系,有利于下步工作的开展,告辞时,表示歉意,对群众说“不好意思,打扰了”。